一、档案回执单;
二、无拖欠民工工资公示证明;
三、天然气承诺书;
四、室内环境检测报告;
五、五方责任主体承诺书、法人授权书;
六、质监员出具的监督报告;
七、节能分部证书;
八、规划核实证明;
九、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十、新建居住建筑交付使用通信光纤备案证明(2016年新建项目);
十一、竣工铭牌(参建五方单位名称、项目负责人名字、开工及竣工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