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2-2409596 | 信息分类: | |
发布机构: | 生成日期: | 2022-06-22 15:17:34 | |
文 号: | 遵汇住建发〔2022〕78号 | 是否有效: | |
名 称: | 遵义市汇川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开展全区建设领域2022年“安全生产月”工作方案》的通知 |
区内各建设、施工、监理、勘察、设计单位:
现将《关于开展全区建设领域2022年“安全生产月”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1、《关于开展全区建设领域2022年“安全生产月”工作方案》
2、《汇川区“安全生产月”活动进展情况统计表》
遵义市汇川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6月2日
抄送:市住建局,区安委办,区应急局
遵义市汇川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2022年6月2日印发
共印120份
附件一:
关于开展全区建设领域
2022年“安全生产月”工作方案
今年6月是第21个全国“安全生产月”,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指示批示精神,全力保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现巩固提升,根据《遵义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遵义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开展2022年全市“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遵安办发〔2022〕45号)、《遵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2022年遵义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遵市住建发〔2022〕29号)和《遵义市汇川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开展2022年全区“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组 长:王乔乔 国开区建管处长、区住建局党组书记
副组长:谢 龙 区住建局党组副书记、局长
朱 健 国开区建管处副处长、区住建局党组成员
罗 成 区住建局党组成员、房地产服务中心主任
陈 翔 区住建局党组成员、园林绿化站站长
温 泉 区住建局副局长
黄晓康 区住建局副局长
成 员:丁路路 区住建局办公室负责人
黄丽容区住建局建设股负责人
何初应区住建局综合法规股负责人
彭 义 区住建局住房保障股负责人
梁 斌 区住建局建筑业服务中心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汇川区建筑业服务中心,梁斌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二、检查范围和时间
检查范围:全区监管范围内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工程。
检查时间:2022年6月1日——6月30日
三、活动主题及时间
活动主题是“遵守安全生产法当好第一责任人”,活动时间是6月1日至6月30日,6月16日为安全宣传咨询日。
四、主要内容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 推动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贵州省六十条措施及遵义市六十二条措施
1.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各单位要持续抓好党委(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组织集中观看《生命重于泰山》电视专题片,通过轮训培训、专题研讨、主题宣讲、媒体宣传等,多形式推动学习宣贯和延伸,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安全发展的工作实效。
2.抓好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贵州省六十条具体措施和遵义市六十二条具体措施学习宣传贯彻。各单位要通过党政、单位“一把手“带头讲、企业第一责任人专题讲、一线工作者互动讲等方式,开展安全生产“公开课”“大家谈”“班组会”等学习活动,突出责任落实、源头治理、督查检查、严格执法、新业态新风险安全监管、“打非治违”、重奖激励安全生产隐患举报等措施,推动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贵州省六十条具体措施和遵义市六十二条具体措施落地落实落细,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创造良好安全环境。
(二)抓好《安全生产法》主题宣传,推动“第一责任人”守法履责
1.广泛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各单位要将《安全生产法》《刑法修正案(十一)》《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条例》《贵州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纳入新任领导干部教育培训内容以及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实际负责人培训考核内容。在企业开展“带头履行安全责任”活动,督促“第一责任人”带头尊法、学法、守法,认真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和重大危险源安全包保责任制,主动研判风险、排查隐患,向党委(党组)、职代会报告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开展本行业领域事故调查报告学习研讨等主题宣传活动,切实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风险管理能力, 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2.加大以案释法和以案普法力度。各单位要围绕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被实行“一案双罚”、安全生产行刑衔接、因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等方面,加大典型案例剖析和曝光力度,形成舆论声势。
3.开展“我是安全吹哨人”“查找身边的隐患”等活动。各单位要积极组织参加“第一责任人安全倡议书”活动,广泛开展“我是安全吹哨人”“查找身边的隐患”“安全隐患随手拍”“安全隐患集中展示”等自查互查活动,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调动企业职工参与安全监督的积极性,推动“第一责任人”守法履责。
4.组织开展全员应急救援演练和知识技能培训。生产经营单位要结合实际,有针对性地开展易发事故全员应急救援演练或战法、战术桌面推演等,完善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救援(自救)知识技能培训,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三)开展“安全生产汇川行”活动,强化警示教育
1.组织开展典型宣传报道。“安全生产汇川行”活动时间为今年6月至12月。6月1日,区住建局将举办“安全生产月”活动启动仪式,同步启动建设领域“安全生产汇川行”活动。各单位要围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国务院安委会督导帮扶和安全生产“打非治违”等,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汇川行”专题行、区域行、网上行等活动。围绕行业领域报道“三年行动”“打非治违”和隐患排查治理进展成效。
2.加强突出问题、重大隐患和违法行为曝光。各单位要督促企业将《贵州省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办法(试行)》及本地本单位举报奖励办法在宣传栏、公示栏或醒目位置张贴,明确本单位举报方式和渠道,鼓励社会公众和企业内部职工积极举报。结合安全生产大检查、安全生产考核巡查、明查暗访,发挥媒体监督作用,集中曝光突出问题。我局对排查出的问题将每月至少在主流媒体曝光1-2个典型案例,并于曝光次日将有关情况上报区安委办和市住建局。
3.开展安全警示教育。各单位要以本辖区、本行业、本企业发生的安全事故为原型制作安全生产警示教育片、展板,组织干部职工进行观看,强化警示教育效果。近两年来受到警示约谈的地区、企业要在6月组织开展 “反思事故,汲取教训”回头看专题讨论。
(四)广泛开展“安全宣传咨询日”和安全宣传“五进”活动,提升社会公众安全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1.开展安全宣传咨询活动。6月16日前后,我局将开展安全宣传咨询活动。各单位要在严格遵守疫情防控措施的前提下,创新开展“主播讲安全”“专家远程会诊”“安全教育场馆开放”、主题展览、体验咨询、在线访谈等活动,积极组织参加“美好生活从安全开始话题征集”“新安法知多少网络知识竞赛”“救援技能趣味测试”等活动。
2.积极参加省应急厅“安全宣传全屏传播”。各单位要结合第三届应急管理新媒体作品征集展播活动,制作征集遴选一批有汇川特色和行业特点的原创微电影、微纪录片、短视频、动漫、歌曲MV、快闪视频、公益广告、Vlog、H5、VR/AR、小游戏、电子杂志、摄影、图解、漫画、海报等,开展常态化、社会化立体联动宣传,并积极向区住建局选送优秀作品。我局将上报区安委办、区应急局和市住建局联动区级主流媒体对各单位优秀作品进行播出展示。各单位要持续加强公共场所安全宣传,利用户外大屏、公交广告、出租车广告、应急广播、手机短信等,深入宣传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风险防范、应急避险自救互救知识。
3.持续推动安全宣传“五进”。各单位要发挥牵头抓总作用,认真开展“进门入户送安全”“安全志愿者在行动”和各类应急演练体验活动,积极组织参加省安委办、省应急厅发起的“安全生产进万家”微博话题。各单位要加强协调联动、资源统筹、力量整合和渠道共享,分类指导安全宣传“五进”示范项目内容形式、方法手段、渠道载体的创新运用和实践推广,要加强“一办一队一库”(应急办、应急救援队伍、应急物资储备库)和“一站一室一队伍”(应急管理服务站、应急物资储备室、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推动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培育安全文化,提升公众安全意识、应急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
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月”活动,统筹安排、精心组织、创新推进,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及防控要求,科学组织开展各项活动,深入基层一线加强指导,提高活动针对性、时效性,不可贪多求大,切实减轻基层负担,有序推动各项工作落实。我局将把“安全生产月”活动纳入安全生产年度考核内容。
(二)强化宣传重点
要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为总抓手,紧紧围绕“遵守安全生产法当好第一责任人”主题,突出效果导向,并结合“三年行动”巩固提升、国务院安委会督导帮扶、“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深化提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和隐患排查治理效果,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充分发挥“安全生产月”活动凝聚作用,推动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向好。
(三)强化氛围营造
要通过召开三级教育、班组会、座谈会等形式,广泛深入动员,以及充分发挥媒体作用,在各级各类媒体上开设专栏专题,深入报道活动进展和成效,营造强大宣传声势。
(四)强化信息报送
1、各建设项目要明确活动联络员,6月26日前报送本单位活动动态于建筑业服务中心综合室(516)(报告、简报、新闻稿件、图片、视频资料,包含企业主要领导向全体职工讲一堂“安全生产公开课”的记录或纪要)。
2、建筑业服务中心业务一室、业务二室、业务三室于6月26日前将上报各建设项目开展《遵义市汇川区“安全生产月”活动进展情况统计表》上报至建筑业服务中心综合室(516),表中填报数据需要具体活动图片等资料印证。
(联系人:徐康亚,联系电话:18608522525;电子邮件:95500223@qq.com)
附件二
汇川区“安全生产月”活动进展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盖章):联系人:电话:填报日期:
活动项目 | 内容要求 | 活动进展情况 |
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 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 | 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集中学习《生命重于泰山》电视专题片,推动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及贵州省六十条具体措施。 | 开展轮训培训、专题研讨、主题宣讲、媒体宣传等()场,参与()人次; 开展安全生产“公开课”“大家谈”“班组会”等学习活动()场,参与()人次。 |
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法 | 开展安全生产法主题宣传活动,推动“第一责任人”守法履责,加大以案释法和以案普法的宣传力度。 | 组织开展全员应急救援演练和知识技能培训()场,参与()人次; 参与“第一责任人安全倡议书”活动( )人次; 开展“带头履行安全责任”活动()场,参与()人次; 开展本行业领域事故调查报告学习研讨()场,参与()人次; 曝光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被实行“一案双罚”、安全生产行刑衔接、因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的典型案例()个; 开展“我是安全吹哨人”,发现问题()项; 开展“查找身边的隐患”“安全隐患随手拍”“安全隐患集中展示”,查找隐患()条。 |
开展“安全生产贵州行”活动 | 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汇川行”专题行、区域行、网上行等活动;开展警示教育,组织观看安全生产警示教育片、专题展;报道“打非治违”和排查治理进展成效;鼓励社会公众举报安全生产重大隐患和违法行为,发挥媒体监督作用,集中曝光突出问题,每月至少在主流媒体曝光2-3个典型案例,并向区安委办报送情况。 | 制作安全生产警示教育片()部、展板()块,组织观看安全生产警示教育片、专题展()场,参与()人次; 报道“打非治违”和排查治理进展成效()条; 社会公众举报安全生产重大隐患和违法行为()项,发挥媒体监督作用,集中曝光突出问题()个,向区安委办报送典型案例()个; 开展“反思事故,汲取教训”回头看专题讨论()场,参与()人次。 |
开展“安全宣传咨询日”和安全宣传“五进”活动 | 开展群众喜闻乐见、形式多样、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安全宣传咨询活动;积极组织参加省安委办“安全宣传全屏传播”活动;推动各级安委会成员单位加强协调联动和资源投入。 | 开展“主播讲安全”“专家远程会诊”“安全教育场馆开放”、主题展览、体验咨询、在线访谈等活动()场,参与()人次; 参加“美好生活从安全开始话题征集”()条,参与()人次;“新安法知多少”“救援技能趣味测试”等活动()场,参与()人次; 制作微电影、微纪录片、短视频、动漫、歌曲MV、快闪视频、公益广告、Vlog、H5、VR/AR、小游戏、电子杂志、摄影、图解、漫画、海报等()条/份,宣传受众()人次; 开展“进门入户送安全”()次,受众()人次; 组织“安全志愿者在行动”()场,参与()人次; 各类应急演练体验活动()场,参与()人次; ( )个乡镇(街道)完成“一办一队一库”(应急办、应急救援队伍、应急物资储备库)建设,( )个村(社区)完成“一站一室一队伍”(应急管理服务站、应急物资储备室、应急救援队伍)建设。 |
其他特色活动 | 可根据实际情况选填。 | 组织()场/次,参与()人次,宣传受众()人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