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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全区未成年人家长(监护人)的一封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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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区未成年人家长(监护人):

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保障其健康成长是家庭、社会和国家的共同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现就依法履行监护职责和相关法律责任,作如下提醒:

切实履行法定监护职责,强化亲情陪伴。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是未成年人保护的第一责任人。请各位家长切实承担起抚养、教育和保护的法定义务,给予孩子充分的亲情关爱。严禁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严禁放任、唆使未成年人参与违法犯罪、沉迷网络或接触烟酒。请关注未成年人的生理、心理状况,用正确的思想、方法和行为引导其健康成长。

筑牢家庭安全防护防线,加强法治教育。请各位家长高度重视未成年人的安全防范与法治教育。加强身体保护教育:主动开展防性侵教育,明确告知未成年人身体隐私部位不可侵犯,教育孩子遇到不法侵害时勇敢说“不”。加强日常风险排查:密切关注孩子的行踪与情绪变化,防范校园欺凌、熟人作案等风险;严禁孩子进入营业性娱乐场所,远离危险水域。加强网络安全监管:引导孩子合理使用网络,防范网络沉迷、网络欺凌及网络诈骗,严禁未成年人随意泄露个人信息或私自会见网友。

严格落实委托监护制度,杜绝监管真空。因外出务工等原因不能亲自履行监护职责的,应当委托具有照护能力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代为照护。严禁让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脱离监护单独居住生活。确定被委托人后,应及时将您的联系方式、被委托人信息及委托情况告知孩子所在的学校、幼儿园及村(居)民委员会。在外期间,务必每周至少与孩子联系交流一次,及时了解孩子的生活、学习和心理状况。

严正法律责任追究,坚守法律底线。监护职责是法定职责,不可推卸。对于不依法履行监护职责或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将承担以下法律后果。训诫与强制指导: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发现监护人存在怠于履职、管教不当等情形的,将依法予以训诫,并可发出《督促监护令》,强制责令其接受家庭教育指导。撤销监护资格:监护人实施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怠于履行监护职责导致被监护人处于危困状态等行为的,人民法院可根据有关人员或单位(如民政部门、村/居委会等)的申请,依法撤销其监护人资格。治安与刑事责任: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如虐待罪、遗弃罪等),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是全社会的共同底线。请各位家长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用心用情履行好监护职责,与学校、社会携手,共同为未成年人营造一个安全、健康、和谐的成长环境。



遵义市汇川区未成年人

保护工作机制办公室

遵义市汇川区委政法委

遵义市汇川区妇女联合会

遵义市汇川区教育体育局

2026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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