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府办函〔2025〕13号
遵义市汇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调整《遵义市汇川区人民政府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部门:
2025年4月11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并公布了《遵义市汇川区人民政府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贵州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有关规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实行动态管理,结合工作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办法由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制定”的规定,汇川区无制定《遵义市汇川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管理办法》的权限,承办部门申请将上述事项予以调减;根据省市相关文件精神,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应由卫生健康局牵头实施,区卫健局申请将《汇川区巩固提升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实施方案》的承办部门予以变更。经区人民政府同意,决定对区人民政府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进行调整。
附件:遵义市汇川区人民政府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调整后)
遵义市汇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12月18日
附件:
遵义市汇川区人民政府
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调整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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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决策事项名称 |
需履行的程序 |
决策承办 单 位 |
决策 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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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遵义市汇川区房票安置工作实施细则》 |
公众参与 合法性审查 |
区住建局 |
2025年10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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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汇川区巩固提升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实施方案》 |
公众参与 专家论证 合法性审查 |
区卫健局 |
2025年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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