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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义市汇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遵义市汇川区人民政府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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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府办函〔2025〕13号


遵义市汇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调整《遵义市汇川区人民政府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部门:

2025年4月11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并公布了《遵义市汇川区人民政府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贵州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有关规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实行动态管理,结合工作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办法由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制定”的规定,汇川区无制定《遵义市汇川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管理办法》的权限,承办部门申请将上述事项予以调减;根据省市相关文件精神,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应由卫生健康局牵头实施,区卫健局申请将《汇川区巩固提升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实施方案》的承办部门予以变更。经区人民政府同意,决定对区人民政府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进行调整。


附件:遵义市汇川区人民政府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调整后)



遵义市汇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12月18日


附件:


遵义市汇川区人民政府

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调整后)


序号

决策事项名称

需履行的程序

决策承办

单   位

决策

时间

1

《遵义市汇川区房票安置工作实施细则》

公众参与
风险评估

合法性审查
集体讨论决定


区住建局

2025年10月

2

《汇川区巩固提升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实施方案》

公众参与

专家论证
风险评估

合法性审查
集体讨论决定


区卫健局

2025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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