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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遵义市汇川区人民政府2026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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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府办函〔2026〕3号


遵义市汇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调整《遵义市汇川区人民政府2026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区民政局、区人社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教体局、区司法局:

2026年3月31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并公布了《遵义市汇川区人民政府2026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贵州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有关规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实行动态管理,结合工作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依据上述《条例》《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社会保障、生态环境保护、公共教育领域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政策及实施方案,属于重大行政决策管理范畴。为统筹推进全区民生保障、生态治理、公共教育取得实效,结合全区年度重点工作及民生保障实际,经起草单位申请调整、区人民政府研究同意,决定将《遵义市汇川区被征地农民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实施办法》《汇川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行维护管理办法(试行)》《遵义市汇川区部分小学学区调整方案》纳入我区2026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实行规范化管理,并对汇川区人民政府2026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作相应调整。


附件:遵义市汇川区人民政府2026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调整后)



遵义市汇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6月17日


附件:


遵义市汇川区人民政府

2026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调整后)

序号

决策事项名称

需履行的程序

决策
承办单位

决策时间

1

《汇川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行维护管理办法(试行)》

公众参与

合法性审查
集体讨论决定

区生态环境分局

2026年2月

2

《遵义市汇川区部分小学学区调整方案》

公众参与

风险评估

合法性审查
集体讨论决定

区教体局

2026年2月

3

《遵义市汇川区被征地农民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实施办法》

公众参与

合法性审查
集体讨论决定


区人社局

2026年3月

4

《遵义市汇川区惠民殡葬政策实施方案》

公众参与
合法性审查
集体讨论决定


区民政局

2026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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